隨著自媒體經濟蓬勃發展,許多創作者透過網路平台獲取可觀收入,也因此衍生出「網紅稅」的議題。事實上, 網紅稅並非全新的稅目,而是將現行的營業稅與所得稅制度,延伸並明確規範於網路創作者的數位勞務收入 。 財政部為確保稅制公平與市場競爭平衡,已發布相關作業規範。 本文將為您完整解析網紅稅的課稅對象、收入範圍、計算方式,並提供實用的應對策略與節稅技巧 ,幫助您在專心創作的同時,也能合法合規地處理稅務問題,避免未來面臨補稅與罰款的風險。

 

 

網紅稅是什麼?

所謂的「網紅稅」,並非一種全新的稅目,而是指網紅、自媒體經營者、KOL、YouTuber、直播主及內容創作者,針對其經營活動所產生收入依法申報與繳納相關稅負的統稱

過去稅法主要針對實體交易與傳統商業活動進行管理,但隨著自媒體、短影音與社群平台快速發展,創作者透過網路取得收入已成為常見的商業模式,如廣告分潤、品牌業配、粉絲贊助、會員訂閱及直播收益等方式。

為因應數位經濟崛起,政府也逐步建立相關課稅規範,將這些具備持續性與營利性質的網路創作收益,也就是所謂的「數位勞務」納入正式稅務管理範圍,以確保租稅公平並完善稅制制度。 

為何要課徵網紅稅?

財政部發布網紅稅規範-「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將符合條件的創作者納入稅籍管理,目的是讓市場競爭更公平、稅制更透明。

營業稅與所得稅的關係

網紅稅務涉及兩種主要稅負

  • 營業稅:針對「營業收入」課徵,是創作者提供勞務或銷售商品時產生的稅。
  • 所得稅:針對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利潤」課徵,是創作者年度最終獲利的稅。

兩者關係為先繳營業稅,再將年度淨利潤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誰需要繳納網紅稅?

誰需要繳納網紅稅

並非所有創作者都需要立即辦理網紅稅稅籍登記,也不是只要經營社群帳號就一定會被課稅。實務上,關鍵在於您的經營行為、收入規模及獲利模式是否已達到國稅局認定的「營業人」標準。若經營活動具有持續性、經常性及營利目的,即有可能產生相關稅務義務。 

國稅局眼中的「網紅」定義

只要您是經常性在社群媒體或影音平台分享資訊、表演、創作、教學或提供其他內容服務,並藉此取得收益者,就可能被視為網紅稅課稅對象。無論經營的平台為 YouTube、Facebook、Instagram、TikTok、Podcast 或其他新興平台,只要產生符合規定的收入來源,都可能適用相關課稅規範。 

稅籍登記的 5 項判斷標準

根據財政部規範,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就應依法辦理網紅稅稅籍登記:

  1.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在台灣有固定的辦公空間、工作室或攝影棚等。
  2. 具備營業牌號:已成立公司、行號,或使用特定品牌名稱(如「某某工作室」)對外經營。
  3. 有僱用人員協助經營:聘請助理、剪輯師、行銷人員等協助處理銷售或經營事宜。
  4. 銷售勞務月收入達 5 萬元以上:包含廣告分潤、業配、會員訂閱、粉絲贊助等。
  5. 銷售貨物月收入達 10 萬元以上:包含周邊商品、團購、線上課程、電子書等。

特別提醒,即使沒有成立公司或固定辦公室,只要單月收入達到上述門檻,仍須辦理稅籍登記

 

哪些收入會被課徵網紅稅?

哪些收入會被課徵網紅稅 ​​​​​​​

只要是透過網路創作獲得,且具備「經常性」、「持續性」「營利性」特徵的收入,原則上都會被納入網紅稅的課稅範圍。即使收入來源分散於多個平台或合作對象,只要與創作經營活動有關,仍可能被視為應申報所得。 

網紅常見獲利情境與所得類別

  • 平台廣告分潤:如 YouTube AdSense、Facebook 廣告收益,屬台灣來源所得。
  • 品牌合作與業配:依合作形式可能被認定為「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
  • 粉絲贊助與直播打賞:包含斗內 (Donate)、虛擬禮物分成,因具「對價關係」,被視為所得,而非贈與。
  • 商品銷售:販售周邊商品、聯名商品等,屬於「營利所得」。
  • 聯盟行銷獎金:透過專屬連結產生的分潤,屬於「其他所得」。
  • 會員訂閱與線上課程:粉絲付費訂閱或購買課程的收入。
  • MCN(多頻道聯播網)分潤:依據合約性質,可能被認定為佣金或其他所得。
  • 通告活動:參與線下活動的酬勞,依合作形式認定。

網紅稅課稅模式與稅率整合比較表

收入類型 平台所在地 觀眾/廣告主所在地 營業稅率 (一般營業人) 備註
平台分潤 境外平台 (如 YouTube) 境內觀眾 5% 勞務在境內消費
平台分潤 境外平台 (如 YouTube) 境外觀眾 0% 勞務出口,需證明
平台分潤 境內平台 不分境內外觀眾 5% 勞務由境內平台提供
廣告費收入 境內平台 境內廣告主 5% 勞務在境內消費
廣告費收入 境內平台 境外廣告主 0% 或 5% 依廣告實際播放地判斷

 

網紅稅節稅秘訣

面對日益完善的數位經濟課稅制度,網紅、自媒體經營者及內容創作者除了依法申報納稅外,更應建立正確的稅務觀念。透過事前規劃、完整紀錄及善用合法扣除項目,不僅能降低稅務風險,也有助於提升經營效率,讓創作事業得以長期穩定發展。 

1. 建立完整收支紀錄與保存憑證

養成定期記帳的習慣,並妥善保存所有收入與支出的證明文件,如平台後台報表、品牌合作合約、發票、收據、匯款紀錄及電子支付明細等。

完整的帳務資料不僅有助於掌握實際獲利狀況,也能在國稅局查核時作為重要佐證資料,避免因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而影響費用認列或產生補稅風險。建議每月定期整理帳務,降低年度報稅時的作業負擔。 

2. 評估個人、行號或公司的稅務優劣

隨著收入增長,選擇合適的商業組織型態是重要的節稅規劃。

  • 個人/行號:年度淨利直接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 5~40% 的累進稅率。
  • 公司:年度淨利先繳納 20% 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分配給股東時再課徵個人所得。

因此,高收入創作者可評估設立公司,將個人高累進稅率轉為固定的營所稅率。

3. 把握 115 年 6 月 30 日前的輔導免罰期

財政部提供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輔導期。在此期間,若主動向國稅局補辦稅籍登記、補報過去漏報的收入並補繳稅款及利息,可依規定免除漏稅相關罰鍰

4. 合法節稅關鍵:善用「執行業務所得」的費用扣除

當您的收入被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時,可扣除與創作直接相關的「必要成本與費用」,是主要的合法節稅手段。可扣除項目包含:

  • 設備器材費:相機、電腦、燈光等(可攤提折舊)。
  • 營運相關費:工作室租金、水電網費、軟體訂閱費(需按比例分攤)。
  • 人事外包費:支付給剪輯師、助理的酬勞。
  • 其他費用:拍攝所需的交通、服裝、道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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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稅務規範涉及營業稅、所得稅、境內外所得認定等多重面向,對專注於內容創作的您來說,可能相當複雜且耗時。錯誤的申報不僅可能導致補稅罰款,更可能影響您與品牌合作的信譽。

與其獨自摸索,不如將專業的稅務問題交給專家處理百富記帳士事務所擁有財政部核准的專業證照 (台財稅證字第 00038 號),專業團隊具備豐富的記帳與稅務知識,能為您的網紅事業提供全方位的財稅服務

  • 代客記帳:建立清晰的帳務紀錄,為節稅打好基礎。
  • 稅務諮詢:針對您的收入結構提供最佳稅務規劃建議。
  • 稅務申報:準確完成每期營業稅與年度所得稅申報。
  • 工商登記:協助您評估並設立最適合的工作室或公司。

 

網紅稅常見問題 Q&A

Q1:Dcard、PTT 上討論的網紅稅,如果我只是兼職或收入不穩定也要報嗎?

只要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原則上就應在隔年 5 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若您的單月勞務收入持續性地達到 5 萬元,即使是兼職,也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營業稅

Q2:網紅稅怎麼報?可以自己處理嗎?還是需要找會計師

若您的收入模式單純,且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可自行在每年 5 月將平台分潤等收入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但若已達稅籍登記門檻、收入來源多元(含境內外)、或考慮成立公司,強烈建議尋求專業記帳士,如百富記帳士事務所協助以確保申報正確並進行有效的稅務規劃

Q3:網紅稅溯及既往嗎?

稅捐的核課期間為 5 年(或 7 年)。財政部設立的網紅稅「輔導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是鼓勵創作者在此期間自動補報補繳,可免除罰鍰。若在輔導期後被查獲過去有漏稅行為,國稅局仍有權依法追討過去核課期間內的稅款,並加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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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稅的規範化,象徵著數位經濟的稅務管理已邁入新階段。對於所有內容創作者而言,理解並遵守相關稅法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保障事業永續經營的基石。

與其擔心被查稅,不如主動建立健康的財務體質,將稅務視為經營成本的一部分。透過正確的記帳、合規的申報以及專業的規劃,您便能將更多心力專注於創作,無後顧之憂地擴展您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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